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潜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

    (二)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
    (三)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,有专职财务人员,独立核算,收支是否合法。
    (四)是否有独立的办公场所,悬挂会牌,登记证书上墙。
    (五)是否有未经批准的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和“一套班子两块牌子”的现象。
    (六)是否按时参加年检,服从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。
    五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内容
    (一)是否按登记章程积极开展业务活动,以服务为宗旨,不以营利为主要目地,有独立的账号,专职的财务人员,账目清楚,运作规范,社会反映好。
    (二)组织机构健全,内部制度规范,管理完善。
    (三)是否及时办理变更和有关手续,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和日常管理。
    (四)积极参与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有关活动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六年四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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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更新日期:2006-4-18]  [点击数:] [打印文章]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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